一、报名时间: 2008年5月22日~6月30日
二、报名地点、电话:
1、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合肥考区办公室
地 址:(全椒路76号,华盛大厦6楼;9、11、21、111、124、144、149、152、233、705路公交车到凤阳路菜场站下即到)。电 话:0551—2176111(李老师)0551—3178583(赵老师)
2、合肥市华彩琴行(宣城路16-5号 省艺校实验剧场向北20米)地 址:(19、21、109、122、135、141、149、150、153、226、235、302路公交车到工大站下即到)。电 话: 0551—4667369(王老师) 0551—3169086(程老师)
三、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考试日程表(另行通知)
四、成绩查询时间: 考级结束一周以后。详见考试日程表(另行通知)
五、查询方式:
1、电话查询:0551-2176111(李老师)
2、网上查询:登陆www.mdyy.cn进入考级在线查询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即可。
六、开考专业
钢琴、电子琴、弦乐(含大小提琴、低音提琴)、管乐(含打击乐)、民乐(含各类民族乐器)、声乐、乐理。
七、教材使用
考生使用上海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写的考级教材,并按相应考试要求准备。
八、考试内容:
1、钢琴
(1) 基本练习:在《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考级曲集》上规定的基本技术练习中自选一条。(如:C大调或a小调,详见考级教材第一页)。
(2) 练习曲、乐曲、复调:各一首(考级教材中的三首曲目必弹)。
2、电子琴
(1) 基本练习:在《上海音乐学院电子琴考级曲集》基本练习中自选一条。(如:C大调或a小调,详见考级教材中各级别中提供的范围)。
(2) 练 习 曲:在《上海音乐学院电子琴考级曲集》各级别规定范围中自选一首。
(3) 乐 曲:在《上海音乐学院电子琴考级曲集》各级别规定范围中自选一首。
3、其它专业均按考级教材上相应要求准备。(详情请咨询考级办公室0551-3178583赵老师)
九、乐理、视唱练耳考级(简称乐理考级):
凡是参加以下器乐专业级别考级的考生,须曾经或同时通过我院乐理相应级别的考级。否则,器乐考级证书待通过乐理相应级别考试后发放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参加钢琴、电子琴专业四、五、六级考级的须曾经或同时通过我院乐理预备级考试。
2、参加钢琴、电子琴专业七、八级考级的须曾经或同时通过我院乐理初级考试。
3、参加钢琴、电子琴专业九、十级考级的须曾经或同时通过我院乐理中级考试。
4、参加其他器乐专业七、八级考级的须曾经或同时通过我院乐理预备级考试。
5、参加其他器乐专业九、十级考级的须曾经或同时通过我院乐理初级考试。
十、报名注意事项:
1、报考者年龄不限。
2、报名时带一寸照片三张(同时报乐理考级的须另交照片1张),并请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、所报专业、级别。
3、填写报名表时请考生本人或家长用正楷书写姓名,并注明汉语拼音。若因书写姓名不清楚,造成制作证书错误,由考生自己负责。
4、考生报名时请当场仔细检查以下项目:付费后所拿收费收据金额与所报级别收费标准是否一致。当场发现问题请即与报名处工作人员联系,过后发现问题我处概不负责。
5、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恕不接受退费。
6、考试不另加跳级费,请考生慎重考虑所报级别,办理好报名手续后一律不接受改报级别。
7、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,须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,持有效证件,补填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,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。
十一、收费标准:(文化部文教科发[2003]52号文件规定)
器乐考级(报名费、考级费、证书工本费合计):
一级85元, 二级95元, 三级105元,四级115元,五级125元, 六级135元,七级145元,八级155元,九级165元,十级175元乐理考级(报名费、考级费、证书工本费合计):各级别均为80元每人。
其他:准考证遗失后补办须交费5元;
十二、证书费退还:
考级没有通过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报名处退还证书工本费。
十三、领证地点: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合肥考区办公室(全椒路76号,华盛大厦6楼;9、11、21、111、124、144、149、152、233、705路公交车到凤阳路菜场站下即到)。
联系方式:0551-2176111 李老师 0551-3178583 赵老师
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合肥考区办公室
二零零八年五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