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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届安徽省少儿艺术大赛活动
发布时间:2014/06/14 阅读次数:1637

              一、大赛主题

中国梦·多彩少年

二、组织领导

本次大赛成立组委会,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,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本次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。办公室设在安徽省幼儿智力开发中心。

三、大赛程序

本次大赛于2014年4月正式启动。大赛分为选拔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组成。2014年5月中旬各县(市、区)举行选拔赛,6月中旬进行市级复赛,7月上中旬在合肥举行决赛(具体比赛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
(1)选拔赛。各县(市、区)自行组织选拔,评比不分名次,只评选入围复赛的选手,每县(市、区)不超过150名,集体项目多者可适当增加人数,并于5月31日前将统计表报送至市级复赛承办机构。

 (2)复赛。各市组织选拔,由各县(市、区)推荐选手参加复赛。市级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原则上不超过200名,集体项目多者可适当增加人数,并于6月20日前将统计表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。合肥市参赛选手,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复赛。复赛可评选出名次,也可只评选入围决赛的选手。

(3)决赛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,决赛具体时间、具体地点根据赛事安排另行通知。

四、比赛项目

本次大赛由声乐类、器乐类、舞蹈类、语言类、书画类五大类别组成。

声乐类:(1)独唱、组合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(2)戏曲:京剧、地方戏种等。

器乐类:(1)民族器乐:古筝、葫芦丝、二胡、竹笛等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(2)西洋乐:钢琴、电子琴、小提琴、萨克斯等。

舞蹈类(1)民族舞、现代舞、拉丁舞等(表演形式含独舞、双人舞、组合、集体舞);

(2)形体表演等。

语言类(1)朗诵、故事等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(2)表演:小品、相声、快书等。

书画类(1)书法;

(2)绘画。

(形式、题材不限,内容健康活泼、积极向上)

五、参赛组别及年龄划分

    A组:7岁以下(2007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
    B组:8-10岁  (2004年1月1日-2006年12月31日出生)。

    C组:11-13岁 (2001年1月1日-2003年12月31日出生)。

    D组:14-16岁 (1998年1月1日-2000年12月31日出生)。

六、报名须知

(1)报名时间:自发文之日起至5月20日止(各分赛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)。

(2)报名地点:参赛选手必须在自身所在(生活或学习)的赛区指定报名点报名,并参加本赛区的选拔赛;

(3)参赛选手报名时应认真、如实填写报名表(一式三份,可复印),贴同底版2彩色照片、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。报名表在各报名点领取或登录大赛官网下载。(http://ahqsn.org

七、参赛须知

(1)声乐类、器乐类节目时长4分钟以内(评委叫停比赛不影响选手评分);书画初赛只提供参评作品作为评审依据,决赛须现场创作,时长控制在60分钟以内;比赛所需的服装、道具、器械、伴奏带、书画工具等其他材料须自备;除钢琴、古筝、架子鼓外其它乐器由选手自备;伴奏盘需为标准格式的单独U盘。

(2)参赛选手将严格按照年龄分组,允许小龄组向大龄组跨越;

   (3)舞蹈类分幼少组(A、B组)与青少组(C、D组),集体舞组别的划分按幼少组合青少组分类,同一组选手年龄跨越两个组别的,以人数多的划列组别;集体舞原则上不超过20人。

(4)参赛选手组合在3人(含3人)以内的,列入个人项目参评;3人以上的列入集体项目参评。

(5)各组进入决赛人数经统计不满10人的,取消该组比赛;

(6)专业团体与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此次大赛。

(7)个人项目决赛评审费200元/人,8人以上(含8人)集体项目决赛评审费100元/人。

八、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

(1)大赛组委会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邀请省内各艺术门类的知名教师、专家组成本次大赛评委会,现场评选产生大赛各组别的各个奖项;

(2)本次大赛各类别各组别将按比例设立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;

(3)为表彰本次大赛中宣传工作和组织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,大赛特设立“优秀组织奖”、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九、其他事项

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:

合肥市长江路419号团省委附二楼 安徽省幼儿智力开发中心   

电话:0551-66188757 62833039  62821572  

13856098188  13515653313  

传真:0551- 62833039

邮箱:1294633668@qq.com

网址:http://www.ahqsn.or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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